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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情势变更怎么办

每日学一“典”|第533条情势变更制度

每日学一“典” | 第533条:深入解析情势变更制度 在《民法典》中,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了一项关键原则——情势变更制度,它旨在平衡合同双方在遭遇未预见的重大变化时的权利义务。这一制度起源于注释法学派,被大陆法系广泛采纳,如《德国民法典》和《法国民法典》均有体现。

情势变更制度是指在《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中规定的,旨在平衡合同双方在遭遇未预见的重大变化时的权利义务的原则。

条款概述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旨在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情势变更问题。当合同成立后,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合同基础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将对一方当事人造成明显不公平的后果,此时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有权与对方重新协商。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导致合同可以继续履行但继续履行造成明显不公平应当...

1、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导致合同可以继续履行但继续履行造成明显不公平的,可以援用情势变更、公平原则请求人民法院予以解除或变更合同。具体处理方式如下: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当合同成立后,因疫情这一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且该变化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

2、解除合同:在极端情况下,如果因疫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根本无法实现,合同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这通常是在合同继续履行已变得毫无意义或过于困难时的一种选择。

3、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履行合同导致明显不公平的处理方法是:受损失较大方有权提出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并要求有过错的一方在合理范围内进行赔偿。

4、援用情势变更原则: 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如果合同成立后出现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如疫情导致的长时间无法开业等,这些变化不属于商业风险,且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这意味着,如果疫情对合同的履行造成了实质性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变得不现实,那么受影响的一方可以主张免责或减轻责任。

关于疫情防控中合同履行的几点法律分析

1、综上所述,疫情防控对各行业、各类型合同及履约阶段的影响不同,合同各方需审慎对待合同履行迟延、不能等问题,并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2、减免部分租金或延长租期:根据疫情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法院可能会判决减免部分租金或延长租期,以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调解优先:法院在涉疫情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会坚持调解优先,积极引导当事人协商和解、共担风险、共渡难关。

3、当企业在新冠疫情中因政府政策原因无法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时,应采取以下措施防控法律风险:梳理合同:尽快对企业正在履行中及将要履行的合同作及时梳理,以判断合同的履行是否会受到此次疫情的影响,比如能否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交货、竣工或按时履行付款义务。

王轶: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

不可抗力条款与情势变更制度的适用以不可抗力条款有效为前提。扩张型不可抗力条款增加的不可抗力事项发生,导致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的,不得主张情势变更制度的适用。若当事人在约定扩张型不可抗力条款的同时,还约定该条款增加的不可抗力事项发生,也可适用情势变更制度,这一约定只对双方当事人有效。

新冠肺炎构成不可抗力,同时也可在特定情况下构成情势变更。新冠肺炎构成不可抗力 根据《合同法》第117条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可抗力一般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无法履行包括全部不能、部分不能、永久不能和一时不能。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将不可抗力造成的重大变化排除在情势变更规则的适用范围之外,而民法典删除了“非不可抗力”的表述,这意味着不可抗力也可以适用情势变更规则。例如,在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许多商业店铺无法营业,承租人原本只能主张解除合同或减免违约责任,但现在还可以主张变更合同,如减免租金。

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的爆发,对经济活动产生了巨大冲击,合同履行面临诸多挑战。在面对疫情带来的影响时,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可分别援引“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制度来调整合同关系。

关键词: 疫情情势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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